yangqihui 发表于 2020-5-11 16:02:20

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 腾讯重拳出击

我们在浏览朋友圈的时候,经常会看到某某微商发的付款截图,今天又成交了多少多少单,“有图有真相”,仿佛产品真的很好,引诱更多的人来购买,虽然有一部分人知道这个截图是假的做出来的,但是也会有一部分相信。小编的朋友圈也是被这些微商占据着,更有甚者,会直接发私信来晒,让人不胜其烦。
近日腾讯终于出手了,把某截图网站告上了法庭。这是全国首例认定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系列案。被告某网络公司运营的“某截图”网站(www.***jietu.com)以及“某截图”“某对话生成器”等9款手机应用软件可以让用户通过自行编辑生成包括微信首页、微信对话、微信红包、微信转账、微信钱包、好友申请等一系列与微信场景界面相同或实质性近似的虚假界面截图。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全国首例认定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系列案。看了这个网站的功能,简直就是微商神器呀,这些虚假的微信截图,往小了说是虚假宣传,往大了说就是网络诈骗,网站等于是变相的提供了作案工具。所以腾讯觉得侵犯了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但是被告觉得,其开发的“某截图”等系列软件是一款图片编辑软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南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微信表情、微信支付图标、微信红包详情页、微信红包气泡、微信图标”在颜色与线条的搭配、比例,图形与文字的排列组合等方面均体现出一定的个性化选择和独创性表达,具有审美意义,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某截图”网站及涉案9款应用软件中均提供了与两原告享有权利的作品完全相同或仅有细微差别的图案,使前述软件的用户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与涉案美术作品相同或实质性近似的页面,侵害了原告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某网络科公司立即停止在涉案应用软件中侵害原告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立即停止在涉案应用软件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两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5万元。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4/id/4884003.s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 腾讯重拳出击